2014年5月15日 星期四

人生的意義

近一兩個月,看了很多中西方心理哲學宗教的文章/典籍/詩詞,嘗試找出"人生的意義"/"何謂人生"這道無聊課題。

要說這個課題,我要大膽問一問問題:
-戴著安全套進行性行為算不算真的有發生性行為?
-戴著口罩接吻算不算真的有接吻?

然後,我在網上找答案, 內容一致而不限於幾個答覆:
1. 問的人和信的人一樣不正常,正一白痴
2. 醫學上算,因為女生已有患女性疾病的風險
3. 那麼戴著安全套強姦算不算犯法呀, x 你!
4. 那麼性工作者不算犯法啦
5. 你這樣說,全世界人都是處男和處女了!

接著,我又有數個問題:
何謂正常, 何謂不正常?
支持強國人/梁振英是不正常?支持明哥派飯是正常?
為何有些國家將性工作列為合法工作,而有些國家就視為不道德?
如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那麼為何有惡人仍然會逍遙法外?
警察拜關二哥,黑社會也拜關二哥,如果真的有關二哥,他會保祐哪一方呢?

好了好了,究竟我想說甚麼?不是人生的意義嗎?

答案其實很簡單。

一切都是"我"想出來的假象,在答案與答案之間,往往存在另一個答案,沒有永恆的答案。"真正答案"是人們想出來的認知。人生本來沒有意義,是因緣而生的結果(因為每個人出生也不同,人生意義也不同)。問題是由人執念而生, 痛苦皆是。

這個世代,不是做自己,而是做別人眼中的自己,沒有別人的存在,沒有自己的出現,要讓自己真正存活於世上,便要"為人而活",人一離世,萬物皆空,留下的,只是別人對自己的思念與回憶。"我"的存在,同時製造了別人的出現,不生不滅,緣起緣滅,循環不斷。

我沒有任何宗教信仰,但從個別哲學當中,找到一些連科學也不能推翻的智慧。我相信佛洛伊德,愛恩斯坦,喬布斯等人,也有如此想法的。

看來,我找到答案了。又,我的"答案",又是否你的"答案"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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